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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工作
简
报
第四期(总第52期)
柳州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编
2007年4月29日
协会工作:
协会在全市中小企业中开展法律风险调查
协会组织资深企业法律顾问专题研究中小企业法律风险问题
柳州工业动态:
一季度三次产业开门红 工业仍是发展的主动力
工业利润倍增 柳州工业转向又好又快发展轨道
亮点纷呈看首季——工业柳州“春风得意开门红”系列点击之一
大珠小珠落玉盘——工业柳州“春风得意开门红”系列点击之二
工业柳州“春风得意开门红”系列点击之三
法制园地:
新《公司法》的制度创新
公司法律实务:
20个你必须知道的物权概念
经典案例:
股份有限公司将被骗股东帐户换发他人,是否具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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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工作
协会在全市中小企业中开展法律风险调查 为进一步了解我市中小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情况,有效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企业经营风险,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并有针对性地指导中小企业建立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市经委委托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柳州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在全市中小企业中开展企业法律风险调查。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我们将结合柳州市中小企业的实际,利用柳州中小企业网络进行在线法律服务咨询,同时根据企业的需求,帮助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有关法律问题和经济纠纷;指导中小企业建立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协会组织资深企业法律顾问专题研究中小企业法律风险问题 为充分发挥“柳州市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体系”的服务功能 (即以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平台、柳州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为载体,建立的柳州市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体系)。近日,协会组织资深企业法律顾问专题研究中小企业法律风险问题,并就中小企业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提出了柳州市中小企业法律风险诊断与策划服务方案,并确定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内容为: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人力资源法律保障、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经营合同管理和商帐管理、公司法律风险救济、公司重大经营项目风险防范、企业信用管理、公司法律培训、公司法律风险年度评估报告等九个方面。今后,企业法制工作的重点是围绕上述九个方面的内容,有针对性地指导企业建立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柳州工业动态:
一季度三次产业开门红 工业仍是发展的主动力
记者从昨天下午在市新闻发布中心召开的2007年一季度柳州市国民经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据初步统计,全市生产总值(GDP)达163.0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0%,增幅创近10年来的季度新高。其他主要经济指标也有较大幅度增长。经济总量与效益大幅度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改善。三次产业呈全面增长的发展态势。
国民经济增长的主动力仍是工业。规模以上工业生产高位运行,经济效益继续提高。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70.06亿元,增长26.1%;主营业务收入267.7亿元,增长31.35%;实现利税总额33.41亿元,增长51.88%;实现利润总额15.5亿元,增长102.75%。
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5.08亿元,增长72.8%。三大投资主体全面增长:基本建设投资16.25亿元,增长157.5%;更新改造投资15.44亿元,增长45.1%;房地产开发投资9.87亿元,增长29.9%。
农业生产保持平稳增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14.63亿元,增长8.03%。畜牧业主要产品产量较快增长,成为一季度农业生产中的一大亮点。
财政收入实现了28.5亿元,增长34.8%。金融运行平稳。
社会消费品市场持续旺销,城乡市场同步增长。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均保持快速增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6.68亿元,增长15.67%,增速同比提高3.59个百分点。
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增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576元,增长30.7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11元,增长20.45%;农民人均现金收入1502元,增长12.67%。
发布会也指出了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国家货币信贷政策调整,增加了我市企业融资的难度和融资成本;国家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将对我市工业产品出口产生影响;食糖收购价格连续下滑;铁路运输持续紧张,企业生产受影响;县区经济发展不平衡。
龙城的百姓已经感受到了经济增长收入增加的喜悦,同时也会承受一些问题的压力——如农产品生产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较高,特别是食品类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对居民的生活特别是低收入人群的生活将会产生一定的影响。等等。
来源:柳州日报 刘丽
工业利润倍增 柳州工业转向又好又快发展轨道
柳州市坚持科学发展观,一手抓增产增效,一手抓降耗减排,工业生产转向了又好又快发展轨道。一季度,该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产值27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267.7亿元,分别增长26.1%和31.35%;实现利税总额、利润总额分别达33.41亿元和15.5亿元,同比增长51.88%和102.75%;降耗减排也较为明显,其中40户重点企业同比节约标准煤多达12.8万吨,万元产值能耗下降10.97%,二氧化硫排放下降50%,空气质量与国家二级标准仅差0.005个毫克升,属近10年来少见。
2006年,该市工业产值突破1000亿元大关。该市明确提出今年要净增工业产值300亿元,并实现生产、销售、投资、效益和在岗职工收入同步较快增长。该市以转变机关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为契机,掀起了为纳税人办实事、为企业解难题、推行“一站式”服务等活动,使企业倍受鼓舞,积极性高涨。
该市还把降耗减排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柳钢、柳化、鱼峰水泥、柳江造纸等40家重点能耗企业,与市里首签“十一五”节能军令状,将五年内每年节能标准进行了细分。“压力不小,任务重。”柳钢能源科科长彭艺辉说,至2010年,柳钢要节能63.3万多吨标准煤,年均节能率为4.1%。于是,柳钢采取球团工艺、气烧石灰窑等工艺,做到节焦、节电、节水、煤气高效利用,千方百计提高高炉炉顶余压发电和热电联产发电能力。该科副科长冯祖强说,一季度柳钢总能耗94.5万吨标准煤,吨钢综合耗煤634.4千克,吨钢比2006年度综合降能下降61.3千克,万元产值同比下降0.24吨标准煤,吨钢新水消耗低于7吨、耗电低于400千瓦时,仅从节能降耗中降成本近7800万元。
据统计,柳州市仅一季度40户重点耗能企业完成自治区下达节约标准煤任务的85%以上。与此同时,该市还与柳钢、柳化、柳锌等12家重点监控企业及柳江、柳城、鹿寨等6县,签订了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环保目标责任状。市政府今年将返还800万元用于企业排污,各企业自身投入排污配套数亿元,在市环保部门的指导下,12户企业年内必须完成削减排污10%,分别高出国家、自治区要求削减任务的8个和7.5个百分点。4月18日,市环境保护局局长甘景林高兴地告诉记者,柳州市今年一季度二氧化硫排放同比下降50%,其空气质量与国家二级标准仅差0.005个毫克升,为近10年来少见。(记者/刘兴标)
来源:广西日报
亮点纷呈看首季——工业柳州“春风得意开门红”系列点击之一
阳春三月,龙城工业再创佳绩: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奋力出击,月度工业总产值首次攻下百亿元大关,达到105.53亿元。此举不仅化解了2月份生产回落造成的不利影响,为我市今年一季度国民经济实现开门红提供了强劲支撑,也为全年“1123”目标任务的完成打下了厚实的基础。
从1992年的百亿工业产值城市,到今年月度工业总产值突破百亿,柳州人走过了15年奋斗历程,而从今年1月份创下80多亿元工业总产值的历史新高,到3月份的破百亿,仅仅间隔一个月。透视历史发展的脉络,特别是从今年一季度柳州经济发展中的诸多亮点,我们可以看到工业柳州从“制造”向“创造”挺进的足迹,可以看到市委、市政府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决心与信心。
小标)众志成城:优势工业再奏凯歌
月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广西代表团审议时,非常关心、关注柳州工业的发展并寄予了厚望。市委、市政府及时组织社会各界干部群众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在全市上下形成了加快发展柳州工业的强大动力。
市委书记蒋济雄在随后召开的全市经济运行分析座谈会上指出,总体上看,今年头两个月的经济发展情况好于去年同期,主要经济指标大多数保持两位数以上的增长,但经济运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受2月份生产回落的影响,各项指标完成的情况与全区相比,与预期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我们要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动力,乘着中央和自治区领导关心、关注、支持柳州发展的春风,加快工业发展,全力以赴实现今年“1123”工作目标。
差距既是压力,也是动力,只要众志成城,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借转变干部作风、提高机关行政效能之际,我市大力倡行服务企业之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带队到重点工业企业调研,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而各工业企业也纷纷克服原材料、燃料涨价的影响,主动加强内部管理,深挖潜力,力促工业生产快速增长。一季度,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270.06亿元,比去年同期净增56.46亿元,累计增速在去年同期增长25.7%的基础上,今年达到26.1%,提高0.4个百分点。
在推动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注重提升工业经济运行的质量,是我市一季度工业经济发展的一大亮点。加大工业技改力度→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高企业创新能力→推动“制造”向“创造”转变,是我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途径。今年1月,柳化集团公司投资数亿元引进国际先进的荷兰壳牌煤气化技术,对合成氨生产工艺进行挖潜清洁生产的技改项目顺利投产,使其实现产能翻番,能耗降低,效益提高。柳钢(集团)公司今年出资在清华大学共同建立实验室,“借脑”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并通过技术改造,积极推动高附加值节能钢材的开发和生产,降低企业单位产值的能源消耗量,在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实现其节能环保的目标。一季度,我市完成工业技改投资14.96亿元,同比增长47.02%。全市工业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15.5亿元,增长102.75%,万元产值能耗同比下降12.9%。
给强优工业企业更多关注,让这颗龙城工业明星更加耀眼。一季度,以《柳州市强优工业企业成长计划》出台为契机,21户强优工业企业继续劲舞龙头,完成工业总产值184.23亿元,同比增长27.83%,对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1.78%。
小标)齐心协力:项目投资一路飙升
仅仅靠企业自身“滚雪球”式的发展来推动经济增长,很难实现整个经济社会跨越式的发展,必须创新思路,创新发展模式,寻求新的增长点。年初,市委、市政府把今年定为“项目建设年”,并要求举全市之力策划大项目、引进大项目、建设大项目。经全市上下齐心协力的推动和实施,带来了一季度项目投资的巨大变化。
用“软服务”拉升“硬投资”,是“项目建设年”“环境建设年”同时并举的意义所在。疏通融资渠道、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完善项目服务机制、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一系列到位有效的服务举措,迎来一季度项目投资的春天。尽管受春节“假期效应”影响,2月份全市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但是,随着柳钢冷轧板带项目、市外环路、明惠生物燃料公司生物质能源产业开发项目、鹿山学院二期工程等项目的开工建设,全市项目投资迅速飙升。一季度,我市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5.08亿元,同比增长72.8%。其中,基本建设、更新改造、房地产三大投资共完成投资额41.56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92%。
小标)打开城门:喜迎客商创业兴企
城市的活力、开放度,与经济的快速发展是相辅相成的,更是打造吸引人才、资本、技术洼地的重要元素。今年以来,我市以大开放促大发展,全方位、宽领域、多渠道地参与国内国际区域合作,美国、英国、德国、俄罗斯、越南等许多国家的客商,以及国内的大企业大集团纷至沓来,与市领导和各企业洽谈、协商合作事宜,招商引资呈现十分活跃的局面,为经济发展增添了新的看点。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美丽的山水,日渐优良的创业环境,主动打开城门的龙城,正在成为海内外客商投资兴业的热土。一季度,我市共签约项目90个,同比增长164.7%;合作金额35.4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15.24%;到位资金31.42亿元人民币(含续建项目),同比增长217.67%,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年度任务(100亿元人民币)的31.42%;区外境内到位资金22.52亿元人民币,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市年度任务72亿元的31.28%。招商引资的亮点是,新签约项目履约率高,新签项目90个,履约90个,履约率达100%;亿元项目所占比重大,签约亿元以上项目8个,占新签约项目合作金额的38.11%。
小标)培育增量:特色经济异军突起
今年,随着柳东新区的挂牌成立,标志着我市“重点向东,再造一个柳州”这艘战略“航母”开始扬帆起航。“发挥产业优势,做大存量,以存量引进增量”的思维张力,将在此谱写柳州人依托园区发展增量经济的新的辉煌篇章。
扩大出口、推动消费、增加投资,注重园区及县域经济、新兴产业、特色效益农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龙城独具特色的增量经济开始步入快速发展的通道。一季度,以钢材、工程机械为代表的产品出口量高速增长,使我市外贸出口量成倍增加,完成出口交货值8.95亿元,同比增长1.84倍。蔗糖、桑蚕等特色产业,迅速成长壮大,全市糖料蔗已完成新植28.8万亩,完成年计划的58%,“吨糖田”面积达到30.5万亩。全市桑园面积达到41.38万亩,超额完成年初预定40万亩的目标任务。目前,融水苗族自治县、柳城县、鹿寨县等共有26组缫丝生产线正在兴建,即将投入生产,桑蚕产业的产能将进一步扩大。
来源:柳州日报 肖友文
大珠小珠落玉盘 ——工业柳州“春风得意开门红”系列点击之二
今年一季度,我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63.0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同期增长18.0%,市统计局局长王鸿鹄在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笑容可掬地说:“一季度的GDP同比增幅创下了近10年来的季度新高,对二季度完成双过半以及全年‘1123’目标的实现非常有利。”
增长特点如彩线串珠
一季度我市经济发展的众多令人高兴的特点,就像彩线串珠,光彩熠熠。
市发改委主任李新元盘点:一季度第一产业平稳增长,第二产业快速增长,第三产业增势头良好,工业龙头劲舞,县域经济实力也进一步增强,固定资产投资高速增长。
——重大项目开局良好。初步统计,一季度重大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3.86亿元,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近一半,同比有大幅增长。其中拟列入2007年自治区统筹推进新开工重大项目15项,柳钢冷轧板带项目、外环路、明惠生物燃料公司生物能源产业开发项目、鹿山学院二期工程等4项实现了新开工,完成投资9.23亿元。县域投资增长强劲,一季度全市六县投资全面增长,其中五个县全社会投资超过全市增速,四个县(柳城、鹿寨、融安、融水苗族自治县)投资增速在一倍以上。
——工业是一季度国民经济发展提速的主动力,3月份全市工业总产值突破百亿,一个月相当于1992年全年。市经委主任王柳平对更多可喜消息如数家珍:新产品产值高速增长;工业销售产值增速高于总产值增速;出品交货值成倍增长;工业技改投资大幅度增长,支柱行业投资支撑作用明显……强优工业企业犹如冲锋主力军,在做好产品销售工作同时,充分发挥产能,多产快销。如3月份,与生产计划相比,柳钢钢材超产5.4万吨,柳工工程机械超产518台,上汽通用五菱微型车超产3663辆,柳汽、特汽分别超产汽车407辆、167辆,中烟广西公司柳州分厂卷烟超产6000箱。新增重点监测的23户行业成长性较好的中小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1.43亿元,增长50.7%。延龙、花红药业、优联发展势头较好,列入成长计划的其他中小企业也在稳步增长。
——老百姓高兴的,则是城乡居民收入的继续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家庭总收入4052元,增长22.06%。其中,人均可支配收入3711元,增长20.45%。农民人均现金收入1502元,增长12.67%。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576元,增长30.79%,增长幅度较大。一季度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6.68亿元,增长15.67%,并呈现城乡市场同步增长,服务业稳定发展,房地产业、旅游业均实现稳步增长。
隐忧不少需分析应对
在“开门红”大好局势下,我们更应找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市发改委分析了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偏低。一季度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5.08亿元,虽然增速较快,但是在与去年同期(与2005年同期比是负增长)较小基数相比得出的,仅完成全年预期目标的百分之十几。县域投资总量也明显偏低。
虽然我市工业经济在2006年高速增长的基础上能继续保持高速度,但与其他地市相比,工业生产增长速度在全区中位次靠后。工业创新能力不强。县域经济发展步伐不够快。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幅度较大。预计,一季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3.8%,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超过8%。
市统计局也指出我市面临的一些困难。今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两次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冻结银行资金超过3000亿元,将给企业融资带来困难。从3月18日开始,一年期存贷款利率上涨0.27个百分点,初步测算,今年我市工业企业将增加流动资金贷款利息支出2500万元左右。
由于锌和锡的出口退税率为0,一季度,我市传统出口产品有色金属出口交货值下降9.1%,华锡集团、立银公司、优联公司出口均出现不同幅度下降。国家从4月15日起将高端钢材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8%降至5%,普通钢材出口取消出口退税,预计柳钢的钢材出口将受到一定影响。
由于国家宏观调控,翘尾因素消失及新榨季产量增加、供应充足等原因,广西食糖收购价格连续下滑,1月至3月,广西工业企业食糖收购价格同比分别下降0.8%,19.7%,21.9%。
国家加强行业结构调整,我市部分工业技改项目受到影响。铁路运输也持续紧张,企业生产受波及。
众志成城要“双过半”
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黄劲分析,我市是以传统产业为优势进行发展,需要通过技术改造和发展新兴产业来实现新增长,需要改造老城,建设新城,加快基本建设步伐;基本建设投资大,汽车、钢铁、机械、房地产业快速成长带动发展的工业城市。要适应当前的宏观调控,我们要进一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高县域经济总量;提高民营企业的经济贡献率;还要系统化、科学化加快柳东新区建设步伐,结合县(区)工业园区(集中区),形成布局合理、资源高效利用、产业配套、规模较大的工业园区群等。
市经委主任王柳平表示,二季度要加强经济运行的预警和协调服务,加快一批技术含量高、投资较大、关联度较广的重点工业技改项目的建设,加快技术创新的新突破。市经委将密切关注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可能对我市工业经济增长产生的影响,对21户强优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实行每周跟踪监控,对23户行业成长性较好的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实行每旬跟踪监控,对列入成长计划的其他中小工业企业实行每月跟踪监控。积极抓好上汽通用五菱“新型发动机”、柳汽“重卡驾驶室技术改造”、五菱联发“制动系统数控化二期技术改造”等12个项目的实施,使这批项目尽快竣工投产。拟建立面向西部新型制造业基地的技术创新体系,组建我市汽车及零部件行业技术开发中心以及机械行业、医药行业技术开发中心等,并积极推进“产、学、研”联合,推动企业研制开发高新技术产品。
近日举行的全区一季度投资运行分析会,特别表扬了我市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的高速增长,我市已确定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为125亿元,即二季度固定资产投资要完成80亿元以上,这是从未有过的季度新高。
17日,市发改委已拟定2007年二季度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分解表、2007年二季度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分解表(主要代建公司),将目标层层分解至县区、部门、代建公司,加强监测,及时调控。市发改委还加大了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资金筹措,在国家发改委已批复城投公司发行10亿元债券的基础上,尽快把资金落实到位 (主要用于新开工项目的资本金配套和已融资项目的资本金补充);加大搭桥贷款、土地储备资金、银行贷款资金及其他渠道融资等工作;积极配合企业进行不涉及政府性资金项目的融资工作。狠抓项目建设,在2007年度自治区统筹推进新开工重大项目基础上,通过自治区重大项目滚动管理机制增补调整项目,继续争取项目指标。加强征地工作,在5月底前完成首批项目用地向自治区一级的申报工作。推进柳东新区总体规划的实施,大力加强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新区招商引资力度,使柳东新区不但成为“再造一个柳州”的主要载体,而且也是投资增长的重要载体。
来源:柳州日报
工业柳州“春风得意开门红”系列点击之三
柳州要坚持工业核心战略,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必须积极推动增长方式的“两大转变”,即大力推进“柳州制造”向“柳州创造”转变,大力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转变。
——摘自市委书记蒋济雄今年1月在市委十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代题记
一季度,我市生产总值(GDP)增幅创近10年来的季度新高,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润总额增长102.75%,外贸出口交货值增长1.84倍,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2.8%,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30.79%……一系列主要经济指标,讲述了同一个事实:在科学发展观的引领下,我市经济社会呈现可喜的发展势头,实现了一季度经济总量与效益的同步大幅度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改善。
新的增长点:决定未来发展的关键
如今,高污染、高能耗、资源型的产业越来越受到环境、资源和政策的制约,这些产业依靠简单扩大再生产的方式谋求持续增长的空间越来越小。要加快以重化工业为主的柳州工业的发展,出路在哪里?答案是依托现有的产业优势,尽快找到更多的新的增长点。透过一季度国民经济的发展态势,可以看到我市工业发展出现了许多可喜的变化,涌现了不少新的增长点。这些增长点,就像可以“燎原”的星星之火,有望成为未来龙城工业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支点和突破口。
新的增长点之一(前句黑体,下同):在三大支柱产业的强劲拉动下,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迅速成长。一季度,我市新增重点监测的23户行业成长性较好的中小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1.43亿元,增长50.7%。延龙、花红药业、优联等企业发展势头迅猛。作为民营企业,延龙公司成功跻身于一季度全市主营业务收入前20强企业的行列,成为一颗耀眼的工业“新星”。而优联公司则成功实施海外上市计划,开创了我市中小企业资本运作的先河。
新的增长点之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逐步提高,新产品产值高速增长。一季度,我市实现新产品产值75.65亿元,增长37.9%,增速同比提高17.1个百分点。今年以来,我市大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决心把科技“三项经费”、技改资金捆在一起,加上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和风险投资资金,形成引导式的扶持合力,争取做到对提高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新的增长点之三:外贸出口力度进一步提升,出口产品结构得到改善,以柳工工程机械为主的机电产品出口同比增长60%左右,成为我市出口主导产品。一季度,我市出口交货值8.95亿元,增长1.84倍,再创历史新高。
工业销售产值增速高于总产值增速、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工业技改投资大幅度增长……
众多的新的增长点说明,一季度,无论从出口、消费、投资等拉动经济增长的“三架马车”来看,还是从工业的生产、销售、效益等经济指标来分析,我市经济增长都实现了质量与效益的同步提高,这主要得益于我市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功劳。
打造产业链:壮大中小企业的利器
实现“柳州制造”向“柳州创造”的转变,是完成龙城工业升级换代,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的重要基础和条件。而借助现有的产业优势,构建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提升企业自主创新的愿望和能力,使众多中小企业由小变大,由弱变强,筑造新的增长极,是推动“制造”向“创造”挺进的关键。
汽车,是我市的“第一产业”,也是我市打造产业链,提升产业水平最具优势和条件的产业。一季度,随着柳钢投资数亿元的冷轧板带项目的开工建设,我市汽车、冶金两大支柱产业之间实现本地配套的行动拉开了序幕。强强联手、成本降低、信息与资源共享、互利双赢,支柱产业之间的协作配套,不仅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而且将产生巨大的效益和示范效应,势必在支柱产业中形成了新的利润增长点。
目前,在汽车、工程、冶金等产业链“龙头”的拉动下,我市许多规模以下的工业企业正跃跃欲试地要扩大规模、扩大产能、扩大市场,争取成为“规模以上”的大企业。此举,也为我市非公经济工业指明了发展的方向。
园区新风采:孵化增量经济的摇篮
工业要加速发展,特别是,迅速提升增量工业的发展力度,离不开土地、资金的强有力支撑。而园区工业圈将是我市工业发展承前启后的一个重要节点。它不仅可以吸纳老城区由于土地等因素而发展受困的企业,实现产业区域内转移,使发展前景良好、潜力巨大的企业、产业有了新的更广阔的成长空间,而且可以注入现代新型工业发展理念,追踪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前沿,延伸优势产业的产业链,实现优势产业的区域内配套,发挥优势产业的整合效应,打造区域性新型制造业中心。
承载着柳州人未来发展希望和重托的柳东新区,今年2月成功挂牌,并以135平方公里的宽大胸怀和再造一个柳州的气魄,奏响了“工业强市,富民兴柳”的进行曲,展示了园区经济新的风采。
经过梳理,柳州的园区经济发展得到了有机的整合,阳和工业新区、高新区官塘创业园整体融入柳东新区,将成为影响我市经济发展的一枚“大棋子”,是我市孵化增量工业、再造一个柳州的重要摇篮,也将是我市投资增长的主要载体。今年以来,柳江新兴工业园迎来柳州运力公司等许多企业入园开工建设,柳南区河西中小企业基地等园区纷纷行动起来,或成功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或四处主动出击,寻访新的投资商与企业,以飞地园区发展“飞地工业”,共同谋求园区经济的快速发展。
县域风向标:构筑特色产业的家园
县域工业是我市工业发展的“软肋”,也是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点所在。县域工业发展状况,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风向标,工业发展快的县份,经济基础雄厚,经济实力增强,农民收入相对较高。一季度,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居六县前三名的柳城县、柳江县,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分别达到2414.7元、2326.3元,高出全市平均水平800元到900元。
今年以来,我市重点实施《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成长计划》《农民增收计划》,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带动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做大做强粮食、糖蔗、蔬菜、水果等支柱产业,培育桑蚕、茶叶、中药材、食用菌、竹木、油茶等优势产业,促进特色县域工业、特色效益农业产业的发展,形成了县域经济新的增长点。一季度,六县实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近40亿元,同比增长20%以上,全市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同比增长12.67%。
来源:柳州日报
法制园地:新《公司法》的制度创新
刘俊海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公司法》针对1993《公司法》的局限性尤其是重安全、轻效率;重防弊、轻兴利;重管制、轻自治;重国有、轻民营;重倡导、轻操作的一系列弊端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这对增强我国《公司法》的国际竞争力,提高公司乃至民族经济的竞争力,鼓励投资兴业、发展经济、构建和谐公司法律新秩序(尤其是协调好公司股东与管理层之间、大小股东之间、公司内部人与外部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意义重大。
一、新《公司法》是一部鼓励投资兴业的服务型公司法
受大陆法系最低注册资本制度的影响,1993年《公司法》第23条和第78条规定了最低注册资本。其中,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分别为10万元、30万元与50万元不等;股份公司为1000万元人民币。该制度的缺陷是:(1)最低注册资本数额过高,导致公司设立门槛较高,不利于民间资本进入市场;(2)注册资本一次缴足也易造成资金闲置和浪费;(3)从目前公司登记管理情况看,根据公司经营的不同产业分别规定不同的最低注册资本额实际意义不大。
作为回应,新《公司法》第26条不再根据公司不同产业分别规定最低注册资本,而是统一将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降至3万元;同时允许较大数额注册资本分期缴纳。于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改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但需指出的是,股东首次缴纳的出资至少为3万元,并非一些媒体报道的“首付6000元即可开公司”。
我国目前股份有限公司数量较少的根本原因是1993年《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过高,许多投资者对股份有限公司制度望而却步。股份公司制度被束之高阁,甚至变成了少数投资者(尤其是国有企业)的奢侈品和专利品。为把股份公司制度重塑为公众投资者都能享用的公共产品,新《公司法》第81条果断地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降至500万元人民币,并允许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如此以来,发起人只要缴足100万元注册资本,公司即可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门槛大幅降低。
新《公司法》还扩大了股东出资方式,壮大了公司的资本实力。旧《公司法》第24条和第80条限定列举的五种出资形式(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与土地使用权)不足以囊括创造公司财富的各种资本源泉。是否应当允许第六种乃至第七种出资方式,例如股权、债权、房屋使用权、劳务、著作权、债权、投资基金券、票据等作价出资,语焉不详,实践中极易发生纠纷。最常见也最保守的态度就是不允许第六种出资方式。
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物质形态和产权形态的表现形式更是五彩缤纷,创造公司商业价值的出资方式远远不止五种出资方式。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为此,新《公司法》第27条大幅放宽了股东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因此,债权、股权、采矿权、探矿权等他物权均可作为出资财产。此举将会鼓励成千上万的投资者拿出闲置多年的资本进行投资创业。出资方式的扩大与其说是危害了债权人利益,不如说是强化了公司的资本和资产信用,最终造福广大债权人。
根据新《公司法》第27条之规定,在诸多的出资形式中,只要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其他的出资形式可以高达公司注册资本的70%。这就废除了旧《公司法》有关知识产权出资不超过20%的旧规定,放宽了知识产权出资额,有利于鼓励高科技公司的健康成长。
二、新《公司法》是一部善待国有公司和民营公司的平等型公司法
旧《公司法》与《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一道,扭转了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按投资者所有制性质分套立法的传统思路,改为按投资者责任性质与企业组织形式立法,从而开创了现代企业制度立法的先河。遗憾的是,旧《公司法》在坚持股东平等原则方面并不彻底,存在重国有、轻民营的立法缺陷。例如,该法第75条在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为5人以上的同时,破例允许国企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发起人少于5人,甚至是1人。虽然募集设立的结果是吸收了许多公众股东,但公众股东持股比例相对较低,以至形成今天一股独大的局面。倘若时光倒流,该条要求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也具备5名发起人,那么在上市公司胎动之时就可以实现股权的相对分散化,从而避免今天的股权高度集中带来的公司治理疑难杂症。又如,该法第152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必备条件之一是,“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但涉及“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这显然是上市条件的不平等。
上述计划经济的烙印明显违反了股东平等原则,也构成了对非国有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的歧视。根据党的十六大精神,《公司法》与资本市场不仅要为国企改革和发展服务,也要为非公有制企业改革和发展服务。为推动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的共同发展和公平竞争,新《公司法》旗帜鲜明地落实了股东平等原则,将国家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上述的制度歧视一扫而光。此外,民营有限责任公司只要具备《证券法》规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就可以像国家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一样依法发行公司债券,从而缓解了民营企业的融资瓶颈。因此,新《公司法》是一部平等型公司法、一般公司法、普通公司法,真正成了各类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纵横驰骋的普遍游戏规则。
三、新《公司法》是一部鼓励公司自治的市场型公司法
旧《公司法》的缺陷之一在于重管制,轻自治。该管的没有管好,不该管的管的太多。其实,现代公司法的定位不是管制公司,而是帮助公司提高经营绩效。《公司法》不仅应当着眼于除弊,更要立足于兴利。除弊的立法使命很重要,但不能凌驾于兴利的立法使命之上。鉴于公司的旺盛生命力源于公司与股东自治,本着相信市场和商人的智慧、对公司和股东友善的理念,新《公司法》进一步扩张了公司与股东的自治空间,尊重公司与股东的自治、自由、民主和权利,大幅减少了行政权和国家意志对公司生活的不必要干预。从规范形式上看,提高了民事规范、任意规范、促成规范、赋权规范和保护规范的比重,审慎拟定了强制规范,适度减少了禁止规范。
新《公司法》在公司的设立、经营、治理乃至于公司解散清算等环节大胆放手鼓励公司与股东自治,扩张公司的商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而公司自治的主要手段是公司章程自治。新《公司法》允许公司及其股东对公司章程作出个性化设计。例如,第13条允许公司章程自由选择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第16条对于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授权章程自由规定既可由董事会作出决议,也可以由股东会作出决议。
如,旧《公司法》第12条第2款规定了公司转投资的限制。该限制严重妨碍了许多公司的投资业务拓展,在实践中颇受企业界批评。许多公司面临着营利前景甚好的投资项目望洋兴叹。不少商人对于“百分之五十”的限制比例的立法理由及其妥当性表示疑问。而且,该条规定看似天衣无缝,实则不然。不少铤而走险的公司违反该规定而开展转投资活动,但公司登记机关难以及时掌握必要的信息,致使这些公司仍能顺利通过年检。为了鼓励冷暖自知的公司大胆开展投资活动,新《公司法》第15条彻底废除了转投资限制。
再如,旧《公司法》第41条和第177条第4项硬性要求按股东出资比例(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和分配股利立法态度毫无变通余地。实践中,法院和仲裁机构对公司章程中一人一票的股东会表决方式、股东自愿不按出资比例分红的合法性亦存在不同认识,严重破坏了股东的投资预期和契约自由精神。新《公司法》将上述规定由强制规范转为倡导性规范。具体说来,第35条明确允许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第167条第4款亦允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股利。因此,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可以基于公司的人合性约定,股东之间不按出资比例分取股利,出资90%的股东可分取60%股利,出资10%的股东可分取40%股利;也可约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此外,为减轻公司的财务负担,增强公司的竞争力,顺应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新《公司法》废除了法定公益金制度。
四、新《公司法》是一部兴利除弊兼顾的安全型公司法
与旧《公司法》相比,新《公司法》不但兴利功能凸显,而且防弊除弊功能更加周密。例如,新《公司法》大幅降低最低注册资本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有助于方便企业和公民投资创业,广泛吸引社会资金,促进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另一方面,法定最低注册资本制度作为“前端控制”模式预先保护债权人的功能客观上遭到削弱。为缓解注册资本门槛下调引发的债权人保护危机,新《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引进了公司人格否认理论,对债权人保护采取“后端控制”(事后救济)的立法新思维。
又如,转投资限制的放宽客观上会带来股东与债权人保护的新挑战。例如,公司转投资政策的自由化有可能带来相互持股现象,以及相互持股公司的管理层狼狈为奸、滥用控制权与关联交易的现象;债务人公司为恶意逃避债务,有可能把优质的方便执行的资产投资于不良公司,从而换回不良股权,从而迫使债权人在不良债权与不良股权作出艰难选择。因此,新《公司法》也规定了相应的救济之道和替代性、配套性、支持性的制度安排,如强化公司高管人员和控制股东的诚信义务及责任追究机制等。
再如,新《公司法》在顺应民意规定一人公司制度的同时,为更好保护交易安全,降低交易风险,设计了多项防弊措施:(1)比股东多元公司更高的注册资本门槛(10万元人民币),且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章程所载出资额。(2)“计划生育”政策。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家一人公司,且一人公司不能再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3)名称披露要求。一人公司应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4)特别股东决策要求。一人股东行使股东会决策范围内的决策权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5)法定强制审计。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6)法人格滥用推定制度。根据新《公司法》第64条之规定,倘若一人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是我国公司法对一人公司制度的一大创新,也是我国对国际公司法的一大贡献。
为维护交易安全,新《公司法》还注重运用信息披露手段保护交易安全。例如,该法第6条第3款之规定,“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第165条要求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当然,广大债权人亦应转变过分依赖公司注册资本的固有观念,重视运用知情权、担保手段和其他契约手段实现自我保护。
五、新《公司法》是一部强化投资信心的护权型公司法
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水平是检验一部公司法是否成熟、公正的试金石。但旧《公司法》对股东权的规定原则性强,可操作性弱。为了振作股东的投资信心,新《公司法》牢记强化股东权保护的首要立法宗旨,不仅在总则中的第4条重申了股东的常见权利,而且将股东权保护的精神贯穿于整部法律。既强调保护股东的自益权(财产权利),也强调保护股东的共益权(监督与控制权利);既重视实体法律规范的完善,也重视程序法律规范的完善;既囊括股东身份取得后的权利保护问题,也覆盖股东身份取得过程中的权利保护问题;既覆盖了公司正常存续过程中的股东保护问题,也要照顾到公司购并重组时的保护问题。
就股东自益权而言,新《公司法》第34条明确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知情权是股东行使一系列权利的前提和手段。保护股东知情权等于抓住了股东权保护的牛鼻子。但根据1993年《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仅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而财务会计报告又易造假,股东查阅上述文件并无实益。而对股东最有意义的董事会、监事会与经理办公会的会议记录、会计账簿和原始凭证等则无法查阅。为此,新《公司法》的规定意义重大。第72条使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自由更具有弹性。第75条首次确认了股东的退股权。例如,倘若发生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情形,反对股东就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第76条明确允许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183条首次确认了出现公司僵局时股东享有解散公司诉权:“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就股东共益权而言,新《公司法》第106条规定了累积投票权、第152条规定了股东代表诉讼提起权。“四两拨千斤”的股东累积投票可以帮助小股东“把钢用在刀刃上”,从而促成小股东将其代言人选入董事会和监事会,扩大小股东的话语权,增强小股东表决权的含金量,弱化控制股东的话语霸权,平衡小股东与大股东之间的利益关系。倘若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控制股东不法侵害公司合法权益,而董事会或监事会又拒绝或者怠于对其提起诉讼,则有限责任公司中的任何股东、股份有限公司中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于控制股东多能自我保护,强化股东权保护的重心乃在于保护中小股东,尤其是闭锁性公司中的小股东。新《公司法》通过严密而有效的制度设计,有望使进退维谷的小股东得以通过行使知情权、分红权、转股权、退股权和解散公司诉权等方式与控制股东一道分享股东投资的成果。当然,新《公司法》规定的救济途径由缓到急,依次相随。法院应通过释明权之行使,告知受害股东寻求个案中的最佳救济方式。
六、新《公司法》是一部强调公司社会责任的人本型公司法
新《公司法》在追求股东价值最大化的同时,强化了公司的社会责任。公司既具有营利性,也具有社会性。既然公司具有社会性,就不能将公司利益仅仅还原为股东利益;相反,公司理应对其劳动者、债权人、供应商、消费者、公司所在地的居民、自然环境和资源、国家安全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承担一定责任。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利益既相互对立,又辩证统一于公司利益基础之上。公司的社会责任既包括商法上的社会责任,也包括商业伦理上的社会责任。
为体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新《公司法》第5条明确要求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承担社会责任”。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公司法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立法者对世界公司法的一大贡献。虽然美国诸州的公司法中有许多保护和增进公司股东之外其他利害关系人利益的条款,但大多限于在公司董事会面临敌意收购的威胁时,授权或者要求董事会为了非股东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而采取必要的防御措施。虽然德国的《共同决定法》等相关法律中设有职工监事制度,但在其《股份法》和《有限责任公司法》的总则中缺乏强调公司社会责任的一般条款。
新《公司法》不仅将强化公司社会责任理念列入总则条款,而且在分则中设计了一套充分强化公司社会责任的具体制度。例如,新《公司法》进一步完善了职工董事制度与职工监事制度。就职工监事制度而言,新《 |